附件7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定点印刷
企业服务承诺书
根据2008年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印刷项目定点协议供应商招标文件要求[招标编号:DXHZC-2008-036A(034)],我方作为区政府采购公务印刷定点服务供应商,在定点印刷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和区级政府采购的利益。
二、严格执行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全面履行投标承诺,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圆满完成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品的印刷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三、严格遵守我方投标文件中优惠价格的承诺,合理收取费用。在办理印刷业务时不收取任何具有押金性质的费用。
四、在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印刷需要时,保证2小时内到达需要单位现场。
五、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印刷品做到优先排版,优先印刷,按时免费送货,保证质量达标,不出差错。
六、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印刷要求,积极配合,满足需要。
七、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确保印刷质量,凡因印刷质量问题给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造成的损失,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
八、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给予保密。对印刷的所有工序做到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完毕,根据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意见销毁所有可能泄密的材料,否则愿承担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建立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档案,妥善保管理印刷合同,政府采购印刷品结算及相关资料。
十、自觉接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若本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为,经查属实,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十一、及时处理区直单位的询问、质疑,在采购活动中如区直各单位对本企业有不正当要求和恶意行为时,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承诺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2008年7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08年6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