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 [2006]7号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东西湖区办事处、园区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农场)、园区、管委会财政所(财务科):
随着全区国有农场综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应理顺办事处与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关系,建立统一高效的财务核算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中共东西湖区委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综合体制改革的意见》,东发[2005]15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会计特点和本区实际,现就规范财务会计核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财政所与财务科职能
(一)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职能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法规制度,执行财经纪律。
2、按照预算会计制度,认真编制办事处收支预算,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3、积极培植税源,组织农业提留和其他收入,加强农业和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加强对所辖地区企业的财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定期检查企业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
6、按要求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部门提供会计信息、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资金活动及增收节支情况,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为领导当好参谋。
7、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票据)、帐薄、报表等财务资料,并定期整理归档。
8、负责组织所辖农场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二)原农场财务科的职能
1、原有农场资产的管理。
2、历史债权债务的处理。
二、完善办事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一)建立集中核算制度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或财政所(财务科)代理会计集中核算事宜。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能
1、核算职能。对资金运行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反映和计算分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各单位财务状况。
2、监督职能。对各单位的经济运行按办事处政策规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作好账务公开。
3、管理职能。参与拟定各单位年度经济计划,随时掌握分析管理费用、共同生产费用、工程建设支出、农业提留收缴等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协助各单位抓好财务管理,督促合理使用资金。
三、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范围
1、办事处机关;
2、集镇、居委会、医院、二级站所;
3、农业大队。
四、分类执行会计核算制度
(一)办事处财政所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工作;
(二)园区、管委会财务科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三)办事处机关设立独立的账套,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四)集镇、居委会、医院、二级站所及农业大队执行事业会计制度。
五、加强账簿管理
(一)办事处、园区及事业系统都必须统一使用武汉市财政局监管账簿;
(二)办事处、园区所辖企业必须统一使用武汉市财政局监管账簿。
六、主要附件
1、办事处财政所常用会计事项举例及报表
2、行政单位会计单位常用会计事项举例及报表
3、事业单位会计单位常用会计事项举例及报表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规范 会计核算 通知
抄送: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区委办、区政办
东西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