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2006]26号
东西湖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发[2006]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 [2006]10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以及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东西湖区财政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东西湖区财政局
二00六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治理商业贿赂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局采购办;
区纪委办公室
东西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5日印发
共印18份
东西湖区财政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反腐倡廉,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发[2006]9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 [2006]10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以及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加强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在摸清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环节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者和受让者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重点岗位重点调查,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违法和犯罪行为;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防治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基本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制度健全的财政管理新局面。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及主要任务
全区治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初步安排8个月的时间(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工作步骤分为调研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研摸底(2006年7月至8月中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在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活动中应当把握哪几条原则或标准来区分商业贿赂与正常商业往来;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内发生商业贿赂有什么特点和规律,哪些环节和岗位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现象;在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活动中一般采取的商业贿赂手段和方式有哪些;单位内部是否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或办法等。将采取三种形式进行调研:一是座谈调研,邀请部分采购人代表、中介代理机构、供应商、国有资产管理者、受让者参加座谈会,学习有关文件,宣传有关政策,就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防治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探讨;二是问卷调查,将重点选择部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问卷式调查,收集有关情况;三是实地调研,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国有企业和办事处(园区)等进行调查,进一步摸清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问题。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06年8月下旬至10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有企业和办事处(园区)对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活动中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底数、涉及单位、人员等基本情况。同时区级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对商业贿赂多发易发的主要环节、重点部位、表现形式,以及商业贿赂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
自查自纠的工作,既要坚持原则,严明纪律,防止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实行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查自纠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规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应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交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第三阶段:整改查处(2006年11月至12月)。我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组织专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入重点和关键部门搞好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排查线索,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电话号码分别是83210041和83210043,区财政局还设立电子邮箱,邮箱地址是hyfine@126.com。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2007年1月至2007年2月)。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和分析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着力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从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遏制商业性贿赂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治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将按照区委及区政府的要求和市财政局的具体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治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
1、成立区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朱吉信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张玉华、孟凡志、黄雁飞(常务)等同志担任,成员:林正浩、曾香香、佘琼、潘伟巍、刘辉。
2、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正浩兼任办公室主任,潘伟巍、刘辉任副主任,黄德元、万登峰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治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导和检查,协助有关单位检查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构建防治我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负责与区纪委、区监察局等部门的联络。
(二)求真务实,务求工作实效
要注重工作实效,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剖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从政策、制度和管理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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